浙江:新開工工程 須投保安責險!
- 發表時間: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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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加快推進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的通知》。
通知明確:即日起,全省新開工的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必須由相應的施工總承包企業以項目為單位進行參保。
工程中有分包單位的由總承包施工企業統一辦理,分包單位合理承擔投保費用;業主直接發包的工程由承包企業直接辦理。
已開工建設的工程,根據剩余施工工期等要素進行合理投保。
已投保了與安全生產相關的其他商業保險的工程,應將其調整為安責險或增加安責險險種。
確保在2021年11月30日前實現房建市政工程安責險100%投保。
對未投保安責險的項目,要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立案處罰。同時,要將企業投保安責險情況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信用等級等評價體系掛鉤。